2022-02-28 1006
一、危險廢物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十嚴格”
1.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2.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
3.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
4.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
5.轉移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如果是跨省轉移危廢的,要向危廢移出地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申請;
6.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7.產生固廢和危廢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固廢和危廢對環境的污染,對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依法承擔責任。相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
8.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
9.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
10.運輸危險廢物,應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禁止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二、固廢、危廢管理“九必須”
1.固體廢物收集容器和存放地必須做到分類存放,明確標識;
2.在選定合格固體廢物處置方式或交由廢物處置部門時,必須保證處置方的接受能力能夠滿足處置的需要,防治污染轉嫁和“二次污染”;
3.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必須能夠辨識本單位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固體廢物,處理本單位的一般固體廢物的處理工作。
4.液體危險廢物(廢油漆、廢溶劑)等必須存放于專用的桶裝容器中,貯存、運輸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發生泄漏和火災事故;
5.固體危險廢物應分類、集中存放于專用包裝容器內,并密閉。以防貯存、運送時泄漏、擴散、污染;
6.危險廢物出廠時必須標明名稱、編號、類別、數量、日期及需要特別說明的內容;
7.長期存放危險廢物的容器必須加蓋,并密閉蓋好;
8.危險廢物存放點、危險廢物暫存處要有相關標識及嚴密封閉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危險廢物;
9.一旦發生危險廢物流失、泄漏、火災等意外事故時,及時采取緊急措施,并啟動應急方案,實施救援處理工作,同時上報相關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