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5 481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泰州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光伏甲類倉庫運營管理項目調試時間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泰州隆基光伏甲類倉庫運營管理項目
建設單位:泰州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泰州市海陵區泰康路8號
調試時間:2023年7月5日-2023年12月31日
聯系人:呼達
聯系電話:13663929787
公眾反饋方式: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公眾采取評論、電話反饋、向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該工程竣工的意見和看法,發表意見的同時請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建設單位將聽取公眾意見對建設項目進行整改。